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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與煙臺高新區法院共建“碩士后、學士后流動站”
作者:薛紅霞
日期:2017-12-11
來源:法學院
為助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加強法院隊伍創新建設,進行院地共建,協同創新,煙臺大學法學院與煙臺市高新區法院開展深度合作,12月8日,法學院院長張平華、法學院院辦主任田華棟、法學院團委書記薛紅霞一行,應邀到煙臺市高新區法院舉行“碩士后、學士后流動站”暨煙臺大學法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基地簽約揭牌儀式。
法學院院長張平華和高新區法院院長楊波分別代表雙方簽訂《共建“學士后、碩士后流動站”協議書》及《煙臺大學法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基地協議書》并揭牌。張平華院長在講話中表示,煙臺大學法學院與高新區法院具有源遠流長的深厚感情,流動站和實踐基地的共建對于雙方加深合作、共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并希望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拓寬雙方合作領域、深化雙方友誼,推動法學院教學、科研、實踐工作和高新區法院理論研究工作的良性互動與交流,共同為打造“公平正義高地,司法改革新區”的目標作出努力。
高新區法院院長楊波發表了致辭,充分肯定了煙臺大學法學院作為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為法律人才培養和推進法制建設作出的重大貢獻,希望高新區法院干警以流動站的設立為契機,加強理論學習,強化理論運用,借助理論和法理的力量,指導司法實踐。對于每一名進站的法學院學生,定會高度負責,悉心指導,實現共贏。在隨后的參觀交流環節,雙方就硬件設施、軟件投入、學生遴選、圖書室設置等事宜進行了深入探討,為接下來流動站及實踐基地的正常運行定下方案。
此次法學院與高新區法院共建碩士后、學士后流動站暨大學生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基地,是加強高水平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有力舉措,對于提升法學院學子的立項研究與實踐創新能力,增強學院對學生的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法學院逐步向周邊地方立法機關輻射、加強校地合作的戰略開局之舉。
法學院院長張平華和高新區法院院長楊波分別代表雙方簽訂《共建“學士后、碩士后流動站”協議書》及《煙臺大學法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基地協議書》并揭牌。張平華院長在講話中表示,煙臺大學法學院與高新區法院具有源遠流長的深厚感情,流動站和實踐基地的共建對于雙方加深合作、共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并希望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拓寬雙方合作領域、深化雙方友誼,推動法學院教學、科研、實踐工作和高新區法院理論研究工作的良性互動與交流,共同為打造“公平正義高地,司法改革新區”的目標作出努力。
高新區法院院長楊波發表了致辭,充分肯定了煙臺大學法學院作為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為法律人才培養和推進法制建設作出的重大貢獻,希望高新區法院干警以流動站的設立為契機,加強理論學習,強化理論運用,借助理論和法理的力量,指導司法實踐。對于每一名進站的法學院學生,定會高度負責,悉心指導,實現共贏。在隨后的參觀交流環節,雙方就硬件設施、軟件投入、學生遴選、圖書室設置等事宜進行了深入探討,為接下來流動站及實踐基地的正常運行定下方案。
此次法學院與高新區法院共建碩士后、學士后流動站暨大學生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基地,是加強高水平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有力舉措,對于提升法學院學子的立項研究與實踐創新能力,增強學院對學生的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法學院逐步向周邊地方立法機關輻射、加強校地合作的戰略開局之舉。
